新华网北京8月23日电(记者 吴晶)国务院决定:从2008年秋季学期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教育部部长周济23日提出,要努力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工作,保障其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周济在教育部、财政部联合
会议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确保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工作顺利实施,把好事切实办好。一要完善城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强预 算管理,严格按照预算办理各项支出,严禁挤占、截留、挪用义务教育经费。二要规范城市义务教育阶段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收费项目和标准要经省级政府审定, 坚持学生自愿和非营利原则,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三要切实解决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问题。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以流入地为主、公 办学校为主解决;对符合当地政府规定接收条件的随迁子女,要统筹安排在就近的公办学校就读,免除学杂费,不收借读费。四是在接受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任 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按照当地公办学校免除学杂费标准,享受补助。
现在已经8月23日了,很快要开学了,虽然上面说到了重点,但是看这态势不知道什么时候能解决外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解决这个问题取决于当地的政策,而当地政策如何跟的上国务院的要求是一个问号。我有一个同事,已经在广州工作快十年了,现在小孩在民办学校读书,一个学期2000RMB学费。想一想,当不管农村还是城里的其他同学根本不需要缴纳学费,自己的小孩却要一学期缴纳2000RMB学费,家长会怎么想,小孩会怎么想?而且缴纳这么多学费后,还接受比公办学校更差的教育(基本上民办学校是比公办学校差的,有的还差的很厉害)。
参考: